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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乡镇财政管理处 |
| 株洲市财政局 www.zzczj.gov.cn 发布于:2008-09-11 |
(一)贯彻执行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下统称农业税收)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征管办法。 (二)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特产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参与乡镇预算管理体制的制定、调整和乡镇金库建设,指导乡镇财政所建设。 (四)参与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工作。 (五)审核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拟定相关政策、制度 和办法;审批下达县(市、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调查研究、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政策总题,以及全市改革情况的综合和汇报;协调上下、左右之间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关系,督查落实和指导各地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负责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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