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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科文科 |
| 株洲市财政局 www.zzczj.gov.cn 发布于:2008-09-11 |
(一)掌握各归口预算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归口预算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和优化事业支出结构问题。 (三)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制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归口预算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事业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 (四)指导归口预算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归口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分管部门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归口预算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五)会同归口预算单位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六)协助归口预算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归口预算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七)监督和分析归口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决算。 (八)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知识产权、文化、档案、地震、社科、文物、体育、计生、广播电视等事业费的管理。 (九)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文化事业建设费,负责有关专款的分配下达。 (十)管理新闻、电影等部门所属文教企业的财务工作,分配管理市级文教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资金,制定、修订新闻、电影等文化行业的财务制度及参与行业经济政策的研究。 (十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归口预算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及分管的财务单位,市档案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社科联、市科协、市文联、市志办、株洲日报社、市级文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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