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预算单位:
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好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株洲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05]3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8年市级预算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2008年,是加快实施“十一五”规划,又好又快地推进跨越式发展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2008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依据市“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共财政取向,遵循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公开性、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株洲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各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编报说明和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收支预算(详见附件)。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补助)、基金预算拨款(补助)、非税收入拨款(补助)、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各单位应根据近两年实际收入情况和下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来源分类逐项测算2008年各项收入。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2008年部门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根据《株洲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工资福利支出按政策安排,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编制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政策据实编制。行政事业单位人数以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编制内实有人数计算,学校学生人数以截至2007年9月30日止学生人数计算。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编制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收支计划,根据《株洲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编制。各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2008年工作重点及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分轻重缓急,合理申报项目,并加强对原有项目支出的清理。要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业务性专项,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公共和建设性专项必须有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资料作为依据。
(三)专项收支预算的编制
2008年,除继续按照复式预算的要求,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预算、政府投资预算和政府融资与债务预算编制外,增加编制国土出让金收支预算。各单位要按照各专项收支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
三、编报的程序和时间
2008年的部门预算编制继续采取“二上二下”的程序。各阶段时间安排如下:
(一)9月15日前,市财政局下发2008年部门预算编报通知、编报说明和编报软件。
(二)9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本部门收支预算方案报送市财政局,同时报送本部门相关概况、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收支项目情况说明等材料。
(三)10月30日前,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明年工作目标和本级财力情况,审核单位报送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汇总形成部门预算送审方案,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四)11月10日前,各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按轻重缓急进行调整,并提出单位年度收支预算计划,再次报送市财政局。
(五)11月底前,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报送的年度收支预算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形成部门预算草案,经市政府审查通过后,报市委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最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六)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预算后1个月内,市财政局将部门预算批复到各单位。
四、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市级各预算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预算编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基本职责和2008年工作计划,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支出。预算编制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优先保障与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相关的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
(三)预算收支计划真实、完整。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编报说明,如实填列预算收支计划表,不夸大或隐瞒收入,不虚增或虚列支出,按部门实际情况编列收支预算,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管理,做到不重不漏,不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四)认真做好收支说明。预算单位收支预算说明是单位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预算单位要认真编写,主要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情况、2008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以及编制相关收支计划的政策性依据等,做到内容完整、有理有据且简明扼要,重点阐明各项收入增减变动的原因、各项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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