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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非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株洲市财政局   www.zzczj.gov.cn   发布于: 2008年01月23日

株非税函(2008)1号

各县市区非税局、办:

    为切实做好2008年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我处研究制订了《2008年非税工作要点》。现予印发,供你们在工作中参考。

附件:2008年非税工作要点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8年非税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非税工作全局,进一步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基本要求,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坚持征收与管理并举,征管与治理并重,在依法征收的同时实行规范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质量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全面完成非税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保质保量完成非税收入预算。

(一)切实抓好国土收入的征收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会同国土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处置批复,严格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完善罚没财物的处置管理方式。建立罚没财物处置办法和程序,严格罚没票据管理,探索罚没物资公物仓管理方式,积极推进罚没收入信息化管理。

(三)改进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代征单位切实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征收管理,特别是要规范2008年新开征的地方教育附加、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库区建设基金的征收行为,配合研究制定相关征收管理办法;结合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规范育林基金的征收管理,减轻林农负担;研究拟定政府性基金执收成本(执收经费)的核定办法,确保政府性基金的专款专用。

(四)抓好学校收费的征收管理。着力研究和解决学校收费征管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学校收费直接缴款。

(五)抓好建设项目报建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报建收费管理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建设项目报建收费的优惠政策,提高政务中心建设项目报建“一站式收费窗口”服务水平。

(六)积极配合行政资产管理机构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财政部35、36号部长令要求,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征收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

二、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强化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完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制。按照非税收入征管政策和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以及《株洲市市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制内容和方法,为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奠定基础。同时,积极探索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执收经费)的核定办法,改进超收收入分配、使用办法,为实行非税收入统筹安排创造有利条件。

(二)完善非税收入基础数据库。根据现行的非税收入征管政策,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基础数据库,加强基础数据的清理整顿,使之起到控制项目、限制标准、规范行为的作用。同时强化系统控收功能,积极推广使用刷卡、批扣等非税收入征收方式。

(三)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启用新版非税系统工作。按照统一项目、统一票据、统一报表、统一编码、统一接口原则和省非税局的具体要求,在年底前启用新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

(四)积极配合财政国库机构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入库管理。配合财政国库机构进一步清理、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实行所有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并联合国库机构开展非税收入分成及其结算体系的研究与探索。同时,加强对代理银行代收业务的工作考核,把待查收入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安全、足额上缴财政。

(五)完善非税收入票据年检核销办法。将票据年检时间由原来每年的3月份提前到1月份,并改进票据核销工作,加强票据精细化管理,扩大征管系统自动核销范围和重点抽查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改进和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工作,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

(一)进一步改进稽查工作方法,加大对重点执收单位乱收滥罚的稽查力度,重点对教育收费、罚没收入、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通过稽查,做到弄清情况,找出问题,重在整改,更好地为执收单位、缴款义务人提供服务。

(二)继续开展专项收入稽查。主要是对委托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电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等进行重点稽查。

(三)开展对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稽查。主要是对各单位非税收入预算中安排的专项支出和退付成本进行稽查。

(四)做好其它稽查工作。尝试对服务性收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稽查,重点做好对全额管理事业单位的服务性收费摸清底子、核定收入、规范管理的工作。配合纪检监察(优化办)等职能部门,做好与非税征管相关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认真做好非税调查研究,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一)积极稳妥组建非税研究机构。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筹备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的函》(湘民民函[2007]30号)要求,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召开。全市各级非税收入征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稳妥组建本级非税研究机构,为非税调查研究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发现和聚集非税理论研究人才。要从财政非税部门、执收单位、大专院校中,发现和聚集一大批具有一定财经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为上级或本级非税研究机构准备人才资源。

(三)围绕非税工作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就两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征管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促成出台相关征管办法;努力探索降低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提高征收质量和效率;针对某些项目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研究相应对策。

(四)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采取 “请进来、走出去”、 利用“湖南非税收入网”等多种形式,交流工作经验,开展理论探讨,把非税调查研究搞得丰富多彩,取得实效。

五、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进一步建设好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服务优良的非税干部队伍。

(一)切实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进一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不断加强立党为公、理财为民和反腐倡廉教育,确保非税干部理想坚定,确保非税干部队伍政治合格,确保非税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要努力学习财政非税理论和政策法规,努力学习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特别是信息技术知识,努力学习非税收入征管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能力,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注重岗位交流,拓展工作能力,吸收优秀年轻干部充实非税干部队伍,优化非税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增强非税干部队伍活力,以承担繁重的非税收入征管任务。

(三)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坚持不懈地开展宗旨教育,强化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持之以恒、任劳任怨地为执收单位和缴款义务人提供优质服务,牢固树立和维护财政非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造就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非税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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