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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出台新一轮县乡财政体制
株洲市财政局   www.zzczj.gov.cn   发布于: 2008年05月04日

 

4月中旬,攸县新一轮县乡财政体制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一)划定收入范围。县本级收入包括矿产资源统征税费;中央省市驻攸及重点规模企业税收;车辆税收;房地产企业税收;稽查查补税收等。乡镇级收入包括乡镇所属企业税收;个体零散税收和矿产税费统征乡村分成收入等。对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出让收入、零星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实行专项结算,县乡按比例分成。

(二)包干结算基数。2008年乡镇税收结算基数以2005-2007年各乡镇所辖企业和个体零散户实际缴税的一定权数计算确定。除非重大项目调整,今后三年内,原则上每年在上年度基数上增加8%-12%作为当年结算基数。

(三)超收分档分成。与此同时,对城关镇、重点规模企业所在乡镇及乡镇招商引资在工业园区的等情况,另做适当安排。

(四)统一基本支出。教育、卫生、公安、民政等经费继续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乡镇支出包干基数主要包括:一是统发工资人员的基本工资、一个月基本奖、统一津补贴县负担部分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县负担部分;二是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公费部分;三是 五大生和编制内站所人员的定额补助;四是乡村转移支付和社区包干补助;五是离任村主干补贴等

(五)差别财力补助。对乡镇转移支付的确定,继续根据各乡镇的经济条件、资源禀赋等情况,继续分类型确定不同的系数予以计算。同时,为调动乡镇培源促产的积极性,对每新办一个规模以上的工业加工企业开工的乡镇,当年实行定额补助。

(六)完善考核通报。建立健全收入考核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四个台账,各乡镇要建立各自的税源纳税台账、国税要建立国税纳税台账、地税要建立地税纳税台账,财政要建立规模企业税收台账和分乡镇分部门收入完成情况台账。按月通报各乡镇各部门收入完成情况和规模企业纳税情况,促进税收信息公开,提高理财透明度。同时,还要组织人员经常性开展对税源台账和收入级次的监督检查,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攸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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