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炎陵县财政局对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使用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显示,2007年度炎陵县“新农合”基金总量为671.6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537.29万元、占80%,农民自缴资金134.33万元、占20%。年内,全县共兑付补偿43812人次,共计补偿额630.40万元,基金总额支付率为93.86%,参合人员受益面为32.61%,受益度34.10%。其中:有13人年度累计补助额达1.5万元封顶线,一般住院补偿6768人次计494.22万元,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补偿756人次计27.45万元。
财政监督检查认为,炎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较好地执行了党和国家政策,“新农合”资金严格实行了“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以收定支、三级公示”管理办法,没有发生违规违纪套取基金资金行为,实实在在地为农民患者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炎陵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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